根据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郭丹、杨长秀、曾信梅等三位同志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我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或市委党校纪检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7日
联系电话:0751-8881239、8748898
联系人: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有关同志、市委党校纪检人事科科长李远胜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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