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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制度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21-01-27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来治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校党风廉政建 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主体 

 谈话主体是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校纪检人事科负责同志。 

 二、谈话分类 

 谈话分为一般性工作谈话和执行“六大纪律”要求的谈话提醒两类。 

 三、谈话形式 

 一般性工作谈话可以是单独谈话,也可以是集体谈话,谈话的内容以交心通气,沟通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主;谈话提醒以执行六大纪律为主要内容 

 四、谈话原则 

 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以关心、保护、教育干部为目的,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要平等相待,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做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帮助领导干部改进缺点和不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五、谈话制度的实施 

(一)一般性谈话:谈话主体根据管理权限和工作需要开展 

(二)谈话提醒:谈话主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 

 1.提出谈话建议。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履行“两个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纪检人事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填写《谈话提醒建议表》(见附件2),向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提出实施谈话提醒的建议,经审批同意后启动谈话提醒工作。 

 2.做好准备工作。谈话提醒前,纪检监人事科负责将谈话提醒对象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谈话提醒领导,确定谈话的时间、地点及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并提前通知谈话提醒对象。 

 3.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提醒时,谈话领导围绕需要对谈话对象进行提醒的内容或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或整改要求。谈话对象应对照检查,并作出说明和表态。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填写《谈话提醒记录表》(见附件3),并由谈话提醒对象签名确认。 

 4.督促整改落实。谈话结束后,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材料留存归档,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要予以责任追究;对仍顶风违纪的,应从重或加重处理,并视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谈话提醒对象的整改情况应在当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并纳入“三述”活动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所有谈话均需按要求填写谈话提醒相关表格。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扎实推进谈话提醒工作,切实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室配合抓好落实。 

)严明纪律要求。谈话提醒对象接受谈话提醒时,要实事求是说明问题,不得隐瞒、编造和回避问题,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对违反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谈话内容,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定期报告情况。每季度将谈话提醒内容填表交纪检人事科汇总,并在季末最后一个周一前上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问题提交校委会和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